快捷导航
查看: 123|回复: 9

[BL同人] 《(综漫同人)执行官的异界就职指南》作者:今厄【完结+番外】

[复制链接]

2688

主题

2826

帖子

1万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11788
发表于 2024-3-31 14:38:0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晋江VIP2023-09-27完结
总书评数:2881 当前被收藏数:9879 营养液数:9824 文章积分:130,136,904

【文案】
当了几百年社畜的散兵最终明白,当执行官是没有出路的。不仅仅天天加班,而且没有前途。
所以再生转世为人后,他开始了异世界再就业之旅。
咒言师?早五晚九天天加班,还有一个完全不靠谱的白毛老师。
黑X党?虽然有靠谱的前辈,但是首领只会算计人。
忍者?不仅仅没有假期,还得时时刻刻担心生存问题。
王的氏族?说是氏族,其实是任由差使的手下,拒绝……嗯?你说那个红色挑染的白毛
当了王?那就勉为其难做他唯一的氏族吧。

【世界一】咒言师散x咒骸师叶
说是咒骸师,明明是那个咒言师的专属翻译。

【世界二】侦探社成员散x咖啡店打工叶
社畜的每一天,要来一杯手磨咖啡吗?

【世界三】忍者散x忍者叶
漂亮的千手和白毛宇智波,是否抱错了孩子?

【世界四】氏族散x无色之王叶
就让我成为你唯一的氏族

【世界五】浪人散x浪人叶
提瓦特流浪之旅

〖中心〗:互相陪伴,互相理解,互为羁绊。

避雷:枫散
是综,但各个世界不独立,会有咒回出现火影角色的剧情之类的,介意误入。(但都有前世转生的设定,出场会合理化,不突兀。)
后期内容较为压抑,适合十八岁以上的读者阅读。二人会经历一些困难然后再一起,结局完美he。(无误会误解,都是局势所迫的磨难)
文中依旧以散兵为名字, 万叶是五条家养子。(为什么是五条家收养,大概是因为都是白毛)

内容标签: 火影 综漫 文野 咒回 轻松 原神
搜索关键字:主角:散兵,枫原万叶 ┃ 配角:狗卷棘,五条悟,旗木卡卡西,太宰治 ┃ 其它:枫散,原神,咒回,火影,散兵,万叶
一句话简介:当执行官是没有前途的!
立意:共览万千世界

《执行官的异界就职指南》作者:今厄.rar

720.52 KB, 下载次数: 0, 下载积分: 金钱 -2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48

帖子

798

积分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798
发表于 2024-4-4 06:37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111111111111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736

帖子

1470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470
发表于 2024-5-11 03:27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金币水金币水金币~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428

帖子

485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855
发表于 2024-5-17 14:48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
谢谢楼主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15

帖子

4629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629
发表于 2024-6-6 21:03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xxxxxxxxxx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734

帖子

1468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468
发表于 2024-6-23 03:3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72

帖子

837

积分

高级会员

Rank: 4

积分
837
发表于 2024-7-7 09:1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哈哈哈啊哈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724

帖子

1447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447
发表于 2024-8-15 17:18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水水水水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687

帖子

1374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1374
发表于 2024-9-24 00:0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咯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2318

帖子

463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4635
发表于 2024-9-24 00:51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贴金币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本站所有内容均收集自互联网,若本站收录的资源涉及您的版权或知识产权或其他利益,请附上版权证明邮件告知,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删除。

E-mail:shengmadx001@outlook.com

Powered by 蕉次元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蕉次元 网站地图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